2003.07.03   点击25次

今年的7月1日,对大陆与香港来说又增添了一件喜事,日前,温家宝在香港礼宾府出席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签署仪式,这意味着香港在实现零关税贸易区的问题上迈出了可喜的一步。

  那么,这件事对于PU业会有哪些方面的影响呢?记者特意查询了香港有关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的官方网站,在“内地对原产香港的进口货物实行零关税的产品清单”的附表中,记者发现,在宣布2004年1月1日起就将开放的273中货物中,与PU比较直接相关的产品大约有6、7项,且多集中于下游产品,如涂料、皮革、胶粘剂等,也就是说,这些进出口货品将在CEPA的实施中,最直接受到影响。

  在CEPA中有这么一句话“内地将不迟于2006年1月1日对以上273种以外原产香港的进口货物实行零关税”,也就是说,在近几年中,其他与PU相关的产品税收仍有较大程度的变化。

  同时,一些市场人士对文件中的“原产”二字进行质疑。虽然规定零关税是对于香港原产品,但其界限的划分该如何明确,具体该如何操作?这或许在实施过程中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因为,对于国外的一些关税优惠区域,一些半成品或加工贸易与原产品之间有十分详细的区分。

  而且,该文件对于服务业的限制也得到进一步的放宽,其中,在“分销服务”的类别里,明文规定,允许香港企业在内地以独资形式提供佣金代理和批发服务以及设立独资外贸公司;降低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外贸公司和批发商业企业的准入条件:申请设立外贸公司。香港投资者前三年的年均对内地贸易额降至不低于1000万美元,在内地设立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额降至2000万元人民币;在中西部地区设立外贸公司,香港投资者前三年的年均对内地贸易额降至不低于500万美元,最低注册资本额降至1000万元人民币。这一条例无疑会吸引更多贸易商的目光。

  对于PU业而言,不论CEPA对于原料生产商、贸易中间商或是下游,都会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这除了依靠国家政策实施不断得到加强才能起到积极的实效外,更多的还是得依赖于我们自身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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